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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

      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实施规划

      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基础优势

      第三节 问题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第一节 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治理

      第二节 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第三节 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第四节 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第四章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第二节 优化水资源调配

      第三节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五章 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第一节 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第二节 提高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第三节 促进河湖生态系统健康

      第六章 加强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第一节 持续推动水污染治理

      第二节 巩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三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

      第四节 强化固废污染综合治理

      第七章 构建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

      第二节 全面推进数字赋能

      第三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四节 培育优良产业生态

      第八章 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提升创新发展新动能

      第二节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第三节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第九章 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二节 打造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

      第三节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四节 完善区域合作机制

      第十章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第一节 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

      第二节 打造黄河文化旅游新品牌

      第三节 推动黄河文化融合互动

      第十一章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第一节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第二节 推动教育优质发展

      第三节 强化民生保障能力

      第十二章 高质量推进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完善推进机制

      第三节 强化政策协同

      第四节 跟踪督导落实

      第五节 营造良好氛围

      前 言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在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实地考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19年9月18日,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强调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2020年1月3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黄河流域必须下大气力进行大保护、大治理,走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路子;要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推动沿黄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2021年10月22日,总书记在济南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科学分析当前发展形势,把握好重大问题,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勉励山东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2020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2021年3月2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目标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泰安市地处黄河下游,因泰山而得名,大汶河贯穿东西,东平湖与黄河相连,泰山文化享誉海内外,是黄河下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是保障黄河安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中华文化永续发展的重要阵地。《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实施泰山、大汶河、东平湖生态区保护修复工程,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抓住用好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历史机遇,更好展现泰安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担当作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根据《规划纲要》《发展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泰安市全域,规划期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本规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泰安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方案、实施政策措施和相关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为泰安市拓展新发展空间,厚植新发展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

      第一节 重大意义

      有利于完善黄河下游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泰山、大汶河、东平湖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提高生物多样性,筑牢黄河下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有利于保障黄河下游长久安澜。聚焦防汛薄弱环节,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和重要堤防建设,加强大汶河、柴汶河等河流治理,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确保黄河下游实现长治久安。

      有利于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聚力实施“八大攻坚行动”,持之以恒落实“三个坚决”,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做强做优做大“10+1”产业,加快构建具有泰安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

      有利于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发挥黄河、泰山、大运河、齐长城汇聚优势,立足黄河文化资源,突出泰山文化特色,推进遗产保护、文化传承、旅游开发、生态治理一体化建设,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有利于促进区域协同发展。融入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保护和治理,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积极参与全流域中心城市和城市群融合互动,形成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基础优势

      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泰安地处省会经济圈内核圈层,位于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区域的中间地带,北依省会济南,南临孔孟故里,西濒黄河和大运河。京沪高铁贯穿南北,20分钟直达济南,2小时可达北京,3小时抵达上海。京沪、京台、青兰高速在此交汇,1小时可达济南遥墙机场,2小时可达日照港,3小时可达青岛港。

      生态功能地位突出。泰山区域是华北平原重要的生态屏障,境内地貌类型多样,高山、河流、湖泊、森林、湿地资源丰富,拥有泰山、徂徕山等国家森林公园6处,泰安汶河、肥城康王河、东平滨湖等国家湿地公园3处,森林覆盖率达25.8%。泰山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全国试点项目。

      水源水利地位重要。境内东平湖连通黄河、大汶河、小清河等水系,是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也是黄河流域唯一重要蓄滞洪区、国家南水北调东线重要调蓄枢纽和我省胶东调水工程的源首,在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保障全省和南水北调供水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大汶河自东向西注入东平湖、连接黄河,是黄河下游最大的支流。

      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66.5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5.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9%。“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提高到27.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1.1%。拥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0家,绿色工厂17家,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创新平台378个,成功跻身全国首批22个“科创中国”试点市。

      资源条件禀赋良好。农业基础条件优越,种植业和畜牧业发达,是山东省主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地300多处,硫储量居亚洲第一位、石膏探明储量居全国第一位。旅游资源富集,拥有泰山、徂徕山、莲花山、东平湖等优秀旅游资源,全市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13家,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内外著名旅游胜地。

      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泰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迹众多。泰山被誉为“五岳之首”,是“国泰民安”的象征,被确认为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大汶口文化是黄河下游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典型代表,大汶口国家遗址公园是第一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戴村坝是大运河重要的水利枢纽,被誉为“运河之心”,2014年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泰山文化、运河文化、大汶口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交相辉映,是展现黄河文化多样性的代表区域。

      第三节 问题挑战

      生态保护治理任务繁重。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部分河湖水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任务艰巨,大气环境质量需要持续改善,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仍存在短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监控能力亟待加强。

      水资源制约问题突出。泰安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300立方米左右,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7,人民群众对提高水环境质量要求日益迫切。地下水管控存在漏洞,地下水超采、盗采问题多发。随着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增大,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防洪减灾任务艰巨。东平湖位于黄河下游宽河道变窄河道的过渡段,承担分滞黄河洪水和调蓄汶河全部洪水的双重任务,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滞后,防洪安居任务艰巨。大汶河及其重要支流防洪设施标准有待统一和提升,地质自然灾害隐患存有潜在危险。

      高质量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经济发展资源型、重化型特征较为明显,大多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中低端,产业集中度不高,转型升级压力较大。高端要素集聚能力不强,创新发展动能不足,科技创新支撑力不够。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仍存在短板不足。

      黄河文化挖掘保护力度不足。黄河文化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对其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挖掘提炼不足,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欠账较多,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不够。活化利用形式单一,文化旅游资源整合程度不高,先进技术手段运用不够,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水平亟待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着力构筑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大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新格局,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大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全力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深度节水控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攻坚战,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在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好保护。

      ——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水安全风险,大力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立足防大汛、抗大灾,不断提升应对极端天气、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筑牢发展的安全屏障,守护人民生命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

      ——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有所为与有所不为,把握好力度与节奏,既要立足当前,全力推进防洪减灾、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又要放眼长远,深入研究论证,推进实施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重大平台和重大工程。

      ——正确处理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牢记“国之大者”,始终站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更加注重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找准自身定位,谋划特色路径,在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体现泰安担当、增创发展优势。

      第三节 战略定位

      ——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先行区。加强以泰山为龙头、大汶河为纽带、东平湖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创新生态治理模式,提升环境治理水平,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全面改善生态质量,推动流域绿色发展,走出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子。

      ——建设黄河长久安澜示范区。发挥东平湖黄河流域唯一重要蓄滞洪区作用,统筹推进市域内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东平湖、大汶河综合治理,加快完善防洪非工程措施,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和应急保障水平,筑牢黄河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屏障。

      ——创建黄河下游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始终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入实施产业兴市战略,加快构建新动能为主导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塑成优势。

      ——搭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区。加强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统筹推进黄河文化、泰山文化、运河文化、大汶口文化等相互交汇融合,塑造具有泰安特色的黄河文化风貌,讲好新时代泰山脚下“黄河故事”。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资源节约、环境优良的空间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新时代要求、具有泰安特色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实现达峰。

      ——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供水保障网络更加健全,水资源科学配置和调度机制不断完善,引黄灌区实现农田计量灌溉,全市水安全主要指标明显优于全省均值,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河道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水库、闸坝和东平湖蓄滞洪区等防洪减灾工程更加完善,岸线资源利用更加合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救灾能力大幅提升,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

      ——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改革率先突破,营商环境全省领先,创新能力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塑成优势,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黄河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黄河文化与泰山文化、运河文化、大汶口文化保护和展示传承体系基本形成,文明交流互鉴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文化自信充分彰显,文化形象更加鲜明,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滩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水安全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形成现代产业体系;黄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到本世纪中叶,黄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大幅提升,将泰安黄河流域打造成展现“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亮丽风景线。

      第三章 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第一节 实施重点区域生态治理

      实施泰山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在泰山及其主要支脉和余脉的山丘区,加大水土保护与水源涵养力度,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方式合理配置植物群落,建立生态功能完善、季相变化丰富、具有观赏价值和泰山植物特色的生态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保护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加快实施“引水上山”“天眼护山”等工程建设,强化泰山、徂徕山等重点区域森林防火救灾能力。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推进泰山、徂徕山、莲花山等山体科学生态修复。加大泰山石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实施大汶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在大汶河及其主要支流上,完善“治用保”相结合的治污体系,实施生态补水,维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实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推进大汶河、柴汶河、瀛汶河等水体生态修复,恢复沿线生态系统,打造大汶河绿色发展生态长廊。构建大汶河、柴汶河主生态廊道,建设生物多样性连通廊道、清水廊道,优化区域通风廊道、污染隔离廊道。大力开展大汶河流域生态涵养林修复和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建立流量控制制度,保障戴村坝达到生态流量控制目标,确保大汶河干流及入湖水质稳定达标。

      实施东平湖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东平湖生态综合整治力度,建设沿湖生态隔离带,实施矿山和湿地修复工程,推进湖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力打造山东省生态安全的重要节点。高度关注南水北调来水对东平湖区域生态物种的影响,做好相关监测和保护工作。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大力发展东平湖“生态保水渔业”,改善湖区水生生物群落组成。实施滩区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维护滩区生态安全。依托自然水系、调蓄工程、人工水系,强化大运河及周边河湖水利联系,实施入运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实现大运河的生态、防洪、供水、文化、景观、航运等多种功能。

      第二节 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实施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充分发挥人工湿地净化水质的功能,缓解水资源紧张的矛盾,解决水质安全隐患,维护湿地生态平衡。对重点水系进行生态湿地建设,保障来水量和水质。实施湿地生态恢复,大力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工程,种植水源涵养林及防护林,规划种植合理的水生植被,有效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环境。设置水质监测点,动态监测水质状况,保障工程有效实施。

      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确保湿地总量稳定,增强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等生态功能,改善湿地生态状况,保护湿地物种资源。坚持自然恢复为主,采取栖息地改造、水系连通、植被恢复等近自然措施,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对东平湖内湿地植被单一、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的区域实施湿地修复工程,通过鸟类栖息地营造、湿地植被恢复等措施,全面提升东平湖湿地生态功能。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依托现有生物多样性的监测力量,构建更全面、更完整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湿地资源、植被、动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鸟类、鱼类等破坏生态行为。开展鸟类栖息地保护工作,建设鸟类迁徙中转站、越冬地和繁殖地。加强湿地外来物种监测预警和防控,维护湿地生态安全。

      第三节 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按照“生态优先、保土复耕、文化弘扬、科技发展”的治理理念,坚持生态修复治理优先,积极发展适宜产业,引导塌陷区从传统农业向多元化产业发展,着力提升采煤塌陷地治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支持新泰市实施矿区农光互补治理工程,实现光能和土地的集约化、立体化综合利用。支持肥城市实施矿区生态农渔治理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宁阳县实施矿区现代农业治理工程,充分结合地方特色农业经济,打造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实施非煤矿区治理工程。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农则农”的原则,深入开展山石开采矿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破损山体修复、非煤采空区治理等工程,进一步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实施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矿区生态治理以恢复矿区生态功能为目标,以现有优势植物群落进行生态复绿,重建矿山微地形,提供更多物种共生机会,有效提升生态防护效果和景观效果。鼓励矿山公园建设,提高人居环境安全性。

      第四节 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实施森林生态修复绿化工程。以泰山、徂徕山等国家森林公园为重点,结合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分改造和退化林分修复,对现有森林植被进行增美添彩、提档升级,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以荒山绿化攻坚和破损山体植被恢复为主攻方向,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对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开展系统治理和生态修复。坚持植苗造林、直播造林和封山育林相结合;生态林、经济林科学规划,适地营造;注重针阔混交、乔灌搭配,提升绿化和景观效果。对新造林严格封育管护,确保造林绿化成效。对现有未成林、疏残林和低质低效林加强补植造林和更新改造,促进植被恢复。

      实施生态绿化廊道建设工程。按照国家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超过3米的要求,依法依规抓好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河流水系绿色廊道建设。重点实施好大汶河、柴汶河沿线以及东平湖周边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对现有交通干线两侧绿色通道进行完善提升,改善林相,提升景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积极构建网格合理、树种科学、功能完善的标准化农田林网体系。

      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大力实施森林进城、森林环城、镇村绿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城区突出“山水石松竹”五大元素,规划建设以乔、灌、花木为主的城市公园、市民广场、游园绿地、城市绿道等,努力扩大城区绿色空间。充分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土地、废弃矿地、荒山、荒坡和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植树绿化,着力增加绿地植被覆盖。把植树绿化纳入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乡镇驻地单位、企业、学校和居民小区等绿化美化。搞好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村庄周围、闲置土地绿化,加快建设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生活美的“四美”乡村。

      第四章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调配,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确保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科学合理、平衡协调。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国家及省市的总体要求,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功能和综合效益。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有关综合性规划,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地区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进一步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落实黄河流域节水战略,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制定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省下达的用水控制指标,确定并下达下一级行政区域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按照全市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鼓励开展水权交易,运用市场手段合理配置水资源。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淘汰类目录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其取水申请。

      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按需确定监测、监控、计量站点的数量与分布,制定监测体系总体布局方案。推进河流湖库水文水资源信息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在重点地区和重点水源地建立水质自动化监测站,逐步完善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体系,实时监测重点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变化,定期开展全市和特定水域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状况常态化发布机制。

      第二节 优化水资源调配

      完善干支水网体系建设。针对性破解工程性缺水瓶颈,统筹黄河水、大汶河水、南水北调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资源,优化水资源调配格局。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效益,稳步推进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将东平湖打造成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通道和山东省水资源的调配中枢。结合黄河入湖出湖通道建设,探索黄河与东平湖水系连通的可行性路径。完善市县水网,加强局域水系连通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打通水系脉络,联合调度保障供水安全。

      优化水资源利用。完善村镇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节水器具。结合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将东平湖作为调蓄工程枢纽,向济南、泰安、鲁北、胶东等地区供水。将东平湖作为东平县域集中供水主水源,建设滨湖水厂,置换现状地下水源。以本地水资源、城镇再生水等为主,以南水北调、引汶调水、引黄补湖等为补充,保持大运河主河道及沿线主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强化水源涵养功能,深化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治理,严控挖湖引水造景项目。

      建设雨洪资源调蓄利用工程。积极争取流域水资源指标,实施调水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提高雨洪资源利用率,推进大中型水库清淤、调水、增容等工程建设。协调省内引黄生态补水指标,争取黄河汛期末段水量,合理调控湖泊生态水文过程,保障东平湖正常水位。配合完善《大汶河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保障大汶河生态流量,解决戴村坝下游严重断流的问题,恢复大汶河下游水动力过程。优化再生水处理工艺,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制定再生水利用优惠政策,提高城镇再生水回用率。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全面完成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备用水源体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优化城市供水水源布局,实施供水系统连通、互为备用,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应对突发性水安全事件等应急能力。加快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第三节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推进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引湖灌区改造工程等建设,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快发展高效节水现代农业,推广利用微喷灌、滴灌等现代节水技术,增加节水农业覆盖面积。大力推进节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采取渠道衬砌和管道输水的方式,减少输水损耗。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增产增效不增水。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建立全市墒情监测网络,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提高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和废水再生循环利用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渔业,推进循环化节水养殖技术应用。

      提升工业节水效能。强化工业用水源头监管,推进工业企业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实施分类分步限期节水改造。大力推广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全面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设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

      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开展城镇生活节水工作,推广生活节水方式,研发节水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质优高效、性价比高的节水型器具,建设更高水平的节水型社区和城镇。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大力建设中水回用设施,促进环卫、绿化、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

      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培养全民节水意识,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低效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协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行节水奖补制度,落实国家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合同节水管理等方式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的用水信息管理。

      第五章 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以水库、湖泊、闸坝、堤防、蓄滞洪区和排涝泵站为调控节点,以城区、山洪灾害防治区和涝洼区为重点防护区,加快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促进河湖生态系统健康,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协调完善黄河防洪工程体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消除工程管理范围内河道、滩区违章行为。加强河道综合治理,主动配合国家水沙调控体系和机制建设,实施淤填堤河、险工加高改建、控导加固等组合工程,优化稳定主槽形态,恢复和维持过流能力。巩固提升黄河标准化堤防,强化防汛物资准备,完善各项防汛预案,确保堤防不决口。统筹推进引黄涵闸设施改造升级和滩区展区综合整治,补齐工程短板,保障黄河行洪安全通畅。

      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治理。坚持以蓄滞洪作为东平湖首要功能,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实施防洪安全建设,在保障黄河长久安澜上发挥关键作用。统筹考虑防洪滞洪、居民生产与生活安全及当地自然条件等因素,推进实施湖堤加固、黄河分洪、居民迁建等工程,提升东平湖防洪安全。加强退水通道建设,实施清淤工程,解决北排不畅、南排不通问题。完善湖区排涝系统,疏通湖区排水干渠和湖东排水河排涝通道,加强低洼地区排涝泵站建设,对湖区内三类以上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修建临时撤退道路,更大程度满足汛洪期间群众快速撤离需求。黄河滩区及东平湖蓄滞洪区严格实行土地利用和产业活动限制,对非防洪建设项目,实施洪水影响评价及审批制度。完善监测信息采集,建设东平湖蓄滞洪区综合运用调度系统。

      提升区域水系和水库防洪能力。兼顾防洪减灾要求和生态环境要求,统筹推进大汶河水系、中小河流、城市水系和水库综合治理,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制定大汶河超标准洪水防洪预案,实施大汶河河道清淤工程,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确保防洪安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增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推进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具有防洪功能的主干河道进行防洪标准恢复治理。加强水库运行监测,定期开展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

      完善城市排涝工程体系。构建以排水河道、排涝承泄区为主要水流路径的排涝体系,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成灾、暴雨保安全、雨水多蓄用”,将中心城区内涝设防标准提高到超50年一遇。按照各地涝片排水需求,实施主干和支流排涝河道治理,畅通排水路径,通过水文数据分析,科学确定主干及支流排水河道出口水位与承泄区水位衔接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自排、水闸调蓄、泵站抽排等工程措施。重点实施城区水系贯通工程、积水点改造工程、内涝严重小区应急排水工程等,全力建设无内涝城市。

      第二节 提高灾害防范处置能力

      提升防洪监测预警能力。优化水文站网布局,完善水文监测设施建设,构建水工程调度监测管理系统。加强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完善县(市、区)水情信息采集分中心建设,提升山洪灾害防御等基层防汛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堤防及重点险工、控导视频监控系统,有序推动水位、冰凌、环境等信息采集,采用3S等先进测量技术,卫星通信和网络传输技术实现信息实时传输。

      提升救灾减灾应急能力。健全军队、地方、河务部门“三位一体”的军民联防体系,加强防汛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洪涝灾害救生知识,组织各级防汛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抢险救灾保障能力。强化各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编制,开展常态性的应急演练,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经费、设备、装备保障,提高专业机动抢险队能力。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制度,提高筹集和调用能力。优化防汛物资仓库及防洪抢险道路布局,定期除险加固,确保应急抢险物资调配通畅。

      提升防洪减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黄河大数据中心泰安分中心,建立覆盖骨干河道干支流的立体化数据采集监测网络,构建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感知、数据管理和业务应用体系。运用卫星通信、无人机、5G等技术手段,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超标准洪水应急方案、现状河道条件下防洪能力、分泄洪闸分洪能力和防洪抢险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骨干河道智慧防汛指挥系统,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撑。

      提升防洪减灾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洪水风险管理,推进重点水系洪水风险图编制,开展重要城镇洪涝风险评估与动态监控,编制洪灾统筹调度预案,提高洪水调度水平。健全洪涝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构建完善的洪水风险措施体系。全面贯彻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有关工作要求,对涉河活动联审联批,联防联控,为全市防洪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节 促进河湖生态系统健康

      合理利用河湖岸线资源。以河流、湖区、大中型水库防洪安全为前提,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划分黄河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管制界限,建立更加完善的岸线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将东平湖滞洪区81.93公里的临水岸线,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三类功能区,进行差异化管控,保障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占比不低于90%。合理开发利用黄河滩区,加快推进交通设施布局、城镇乡村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严格环境准入,依法进行洪水影响评价,严防沿岸工业和地产项目过度开发。

      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综合治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建设拦水坝、水闸、谷坊、非铺底河床、生态缓坡、湿地公园等,增加河道渗漏调蓄能力,具备条件的河道推广运用自然生态驳岸、弯曲河岸线等生态措施。通过控源截污、河道清淤疏浚、补水活水和增加河道植被等,去除雨水径流污染,提高河道水体质量。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提升流域自然生态。实施水质深度净化工程,在污水厂下游、河流干道等建设人工湿地,实现由“量”向“质”、由“处理”向“再生利用”转变。

      第六章 加强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以持续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实施大气质量改善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土壤固废治理工程,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一节 持续推动水污染治理

      统筹推动流域污染治理。完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流域“控源-截污-治河”系统治理,统筹外源污染管控与内源污染治理。开展黄河流域干支流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治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开展生态护岸改造及底泥清淤疏浚,增强水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有效控制河道内源污染。完善河湖岸边、农村河沟垃圾打捞处置体系。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探索建立大汶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细化落实大汶河重点断面水质目标,切实保障东平湖入湖水质。

      深入推进工业水污染治理。全面治理工业污染源,重点加强对高盐和涉重废水的分质深度治理和日常监管,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管网和污水厂建设,加快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行“智慧管网”,推进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改造,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强化工业排污许可制度,严厉打击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积极推动中水回用,推进尾水循环和再生利用,支持企业开展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推行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市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向城乡结合部、近郊地区延伸辐射,强力推进城市雨污合流管网、黑臭水体“两个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科学确定排水管网建设规模,加大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空白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有序实施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通过合理设置溢流口、增加人工湿地、增设调蓄设施等技术措施进行污水处理低成本改造。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按照“以城带镇”的方式,纳入城镇一体化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废(污)水接入管理制度,严禁处理不达标的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

      大力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工程,提高配方施肥精准性。深入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高效环保农药替代、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及统防统治。综合治理地膜污染,开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示范推广和回收利用,加快可降解地膜研发。在氮磷超标河段、东平湖、黄前水库等重点区域,开展土壤氮磷流失监测和土壤氮磷流失防治技术试点,加大种植业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畜禽养殖业的饮水方式和粪便收集方式,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减少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加强水产养殖管理,有效减少水体污染程度。加强养殖尾水监测,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第二节 巩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源头污染防控。实施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工程,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日常监管,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完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防取缔类企业私自复工或异地转移。加强能耗、煤炭减量替代审查,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加快淘汰低效燃煤机组,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燃煤机组。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果,提高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比例。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开展平原地区清洁取暖改造。逐步推广氢能、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完成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开展VOCs专项整治行动,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继续深化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环保整治。加快实施钢铁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等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全面治理扬尘,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和矿山扬尘整治,大幅度降低扬尘量。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重点推进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和“黑加油(气)”站点整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健全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实施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第三节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

      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管控。全面实施土壤环境详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县(市、区)全覆盖,建立土壤生态环境观测研究基地,开展断源成效监测评估工作,构建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加强源头防治,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推进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控和修复,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打赢净土保卫战。强化农用地保护,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实施粮食主产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预防与治理,完善田间排灌工程,采用增施有机肥、改善耕作制度等措施,增强土壤抗酸化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积极开展耕地土壤污染修复试点,以镉污染耕地为重点对象,切断重金属污染源头,推进以降低土壤中重金属含量为目的的修复试点工作。以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大力推动地下水污染综合整治。查清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分类监管,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禁止超采区内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建立市域范围内报废矿井钻井清单,开展钻井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开展地下水风险较大的废弃矿井的封井回填工作。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载明地下水污染防渗和地下水监测义务,采取防渗措施,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建立监测数据报送制度。

      第四节 强化固废污染综合治理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小微企业、工业园区、科研机构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加强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鼓励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以及其它协同处置设施等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优化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积极减少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加强快递塑料包装管控。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以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完善市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政策、标准、规范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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