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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区部分路口增设“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 驾驶非机动车过路口时市民需根据专属信号灯通行

      10月9日,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泰安交警在城区部分路口增设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因此,许多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要注意了,在路口不能只看圆形信号灯前行,而是要仔细看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过路口。

      

      10月9日8时许,正是市民上班高峰期。记者在东岳大街与科山路交会处、东岳大街与迎胜路交会处等路口,看到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指示了非机动车的过路口的时间,但有的市民有点懵,仍然随着圆形机动车信号灯过路口,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东岳大街与迎胜路交会处,记者观察到,当东岳大街由东向西、由东向南方向的直行和左转信号灯同时亮绿灯时,有的骑电动车的市民驾驶电动车欲从东岳大街由东向南左转驶入迎胜路,但进入路口后遇到了东岳大街上由东向西直行的机动车,非常危险。其实,市民若仔细观察,此时左转的非机动车专用指示灯左转方向是亮红灯的,这也就是意味着左转的非机动车是不能通行的。在东岳大街由东向西直行圆形信号灯亮红灯时,左转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亮绿灯,此时由东向南左转的圆形信号灯继续亮绿灯,因此,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并排左转通过路口。

      

      当然,不同路口的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设置时间也不同,泰安交警提醒骑非机动车出行的市民,在路口一定要看清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指示,如路口未设置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可参照机动车信号灯通行。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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