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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岁男童滑落水中 泰安交警跳湖营救

      9月17日下午,一名七岁男童不慎滑入天平湖湖水中,正在附近的泰安交警王昭东纵身跳湖,奋力施救,他不顾全身多处划伤,克服水中救援的重重困难,用没入水中的身躯将男孩顶出水面,在周边群众的接力帮助下,落水男孩最终得救。

      “本能反应就是救人”

      9月2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救援落水男童的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民警王昭东,提起当天的情景,王昭东连称“危险”。王昭东介绍,9月17日下午,他和家人在天平湖游玩,一名手拿捕鱼工具的男孩捞鱼嬉戏时突然滑落湖水。“小男孩玩耍的地方,右侧是一个有斜坡的坝体,坝体深入水中,上面长有青苔,十分湿滑。”

      

      “我离着他不远,没来得及想,我就紧随着落水的孩子跳进水里去了,我的本能反应就是救人。”王昭东顾不上脱下衣服,顾不上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机、钥匙,顾不上和自己的家人说一句话。此刻,只有跳湖救人想法的他,纵身一跃,跳入湖中。

      湖水中,落水男孩在水中不停挣扎,头部冲下仍淹没在水中,而且在往下沉。“男孩是头朝下扎入水里的,我的第一反应是先把孩子的头翻过来,让他先露出水面呼吸。”王昭东介绍。

      水中施救,谈何容易;孤身救援,势单力薄。“我当时想,只有我全身托举,才可能把这个五六十斤重的孩子顶出水。”王昭东带着这个想法,快速浮出水面,深吸一口气,再次沉入湖中,他双脚踩水,全身用力,托举男孩。

      在他的奋力施救下,男孩头部和大部分身体露出水面,岸边群众立刻上前营救,先将男孩救出。此时此刻,湖水中的王昭东精疲力竭,加之斜坡青苔湿滑,王昭东被困水中难以上岸,附近钓鱼的市民借助鱼竿,将王昭东慢慢救上岸。

      “他说我是一名警察,我应该干的”

      上岸的王昭东还在喘粗气,围过来的市民发现他腿部受伤,血一直流到地面,市民取来纸巾帮王昭东擦拭,并用毛巾进行了简单的绑扎。其实,王昭东不仅腿部受伤,双手双脚也有七八处划伤。“好心市民告诉我,腿上的伤口挺大,要赶快去医院包扎缝针。”王昭东告诉记者。

      

      9月20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落水男孩的爷爷。回想起当天的情景,他十分感激。“我孙子今年七岁,当时孩子落水,十多米深的水,他接着就跳水了,什么都没顾,手机、钥匙都没有掏,把腿也给划破了。”老人说。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男孩爷爷现场掏出现金答谢,被王昭东谢绝;他们要求陪同王昭东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也被王昭东谢绝;在他们的再三请求下,也仅仅留下王昭东的手机号,没有要到王昭东的名字。“我给他钱,他不要;我想上门感谢,他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我问他名字,他不说,只说我是警察。”男孩爷爷感慨地说。

      男孩爷爷告诉记者:“昨天,我去了公安局,和领导说了这件事,一定要好好表扬表扬他。王警官救了我孙子,太感谢了,太感人了。”

      民警提醒: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其实,这不是王昭东第一次见义勇为,伸手施救。五六年前,两名小朋友在池边喂鱼玩耍,其中一名三四岁的小男孩“噗通”栽倒池中,池水足以淹没小男孩。情势危急,正在附近的王昭东跳入1米深的池水中,将男孩快速救出,才避免更大危险的发生。

      

      从1995年进入警察队伍以来,王昭东一直勤勤恳恳,埋头奉献,赢得了大家称赞。同事庞卫告诉记者:“王昭东一直坚守岗位,默默付出,是一位十分有担当、有责任心的好交警。”面对这些称赞,王昭东却说:“危难关头施以援手是一种本能,任何一位好心人都会去做,人民警察更应当尽职履责,让大家充满安全感。”

      9月20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天平湖周边张贴了许多“水深危险”“禁止垂钓”等安全警示标语。民警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看管好孩子,不要到河湖、池塘等水域周边嬉戏,防止发生溺水事故;广大家长也要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审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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