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多举措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搭建服务平台 点亮希望之光 我市多举措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尤为重要。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了由15个单位组成的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加大资金支持、搭建服务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家校联合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我市强化家庭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家庭监护监督力度,发挥好基层公安干警、检察院和法院特警作用,依法对家庭监护人进行教育指导,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工作,严格落实委托照护制度,督促被委托人履行好照护责任;推进社工“双百工程”,建立“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实践基地和“娘家人”家风传习志愿服务队,现已开展各类家教活动760余场,2652名家庭教育志愿者参与全市家教指导服务,参与家长和儿童达5万余人。

      在学校保护方面,我市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台账,规范劝返复学和送教上门工作,6至15周岁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共1.23万人,已全部进行了教育安置。为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岗位责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全面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治安秩序;在全市打造乡村学校少年宫“一乡一品”品牌体系,共打造97个活动品牌,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16个。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我市加强了舆论引导,市未保领导小组在泰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举办了以“喜迎二十大 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聚焦“六大保护”,利用“报台网微端抖”等媒体宣传平台,开展现场宣传、专题讲座、走访慰问等活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和培训累计13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心理讲座等活动70余次,着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岱下时评”特约评论员队伍作用,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创作未成年人保护系列评论,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舆论氛围;加强娱乐设施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保障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学生用品15批次,玩具11批次,童车5批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广泛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市中小学100%参与,并利用43个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各类保护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重要作用。为此,我市深入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发布《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人有责》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公益公告,推出“关爱保护 护童成长”泰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属地涉黄网站32个,开展传统媒体、户外和互联网属地广告监测86万条次;开展春季和假期“黑网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变相黑网吧,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在政府保护方面,我市将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10%,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142元、1706元和1198元;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年龄由0—6岁扩大到0—17岁,救助标准提高到1.5万元/年/人。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场所,强化登记员培训,全市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基础保障,市、县设立8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立了由88名镇(街)儿童督导员和3756名村(居)儿童主任组成的基层工作队伍,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动员70多家社会组织,拉动社会资金500多万元,帮扶1800多余名儿童。

      在司法保护方面,我市构建起“审判、预防、帮教”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格局,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实现“三审合一”;建立涉未成年案件“绿色通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减少诉讼过程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影响;全市67名检察官、10名法官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8名法官被聘为“阳光课堂”教员,举办法制报告10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10余万人。同时,我市制作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宣传手册》,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手册2000余份。

      多措并举 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质量

      未成年人保护,任重而道远。我市继续加强推进未保机构和设施建设,以“五有”为标准,建成市、县(市、区)未保中心建设8处;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8处,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照料等服务工作;村居(社区)建立儿童“关爱之家”实现全覆盖,为儿童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场所;推动儿童福利院养、医、康、教、社、安置工作一体化发展,依法依规开展寄养,维护寄养儿童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质提升。

      加强未保工作信息化建设,利用“泰汇”救助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功能,做好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一人一档”;实施“首录负责制”,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可靠;积极推进信息系统与公安、卫生健康、教育、司法等部门实现信息融合共享,提升“跨省通办”“掌上通办”服务能力。同时,市民政局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培育涉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提高关爱服水平。围绕未成年人实际需求设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服务。市民政局开展“三亮三学三做”儿童主任赋能行动,构建基层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网络,夯实关爱服务未成年人的基础,提升基层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履职能力。

      精准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市民政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的困境儿童保障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儿童基本生活;进一步拓展医疗保障范围,持续推进“明天计划”等医疗保障政策,协调将孤儿等四类儿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大教育保障边界,持续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未成年人做好服务。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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