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文明出行月”主题活动启动

      为巩固文明交通成果,提升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切实保障群众交通安全,8月22日,市文明办、市交安办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文明出行月”主题活动。据了解,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群众佩戴头盔意识,降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伤亡,让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文明单位代表、代驾服务、外卖、快递企业、环卫工人等行业的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泰安大禹快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孟娟介绍,在文明出行方面,公司要求机动车驾驶员不乱停车、不超速,拒绝酒驾,驾驶电动车的快递小哥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在行驶过程中接听电话,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饿了么工作人员表示,外卖小哥每天驾驶电动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公司严格要求快递小哥送餐时文明出行,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红灯。对于违反公司规定,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外卖小哥,公司会有相应的处罚,也会对其进行教育。代驾司机代表表示,他们会严格按照泰安交警部门的要求,践行“一盔一带”,骑电动车时佩戴好头盔,在给顾客提供代驾服务时系好安全带,将出门就餐的顾客平安送到目的地。

      

      倡导文明交通,是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创建良好交通环境、弘扬文明新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文明出行月”主题活动要求,教育督促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给广大市民带好头、作表率。街道(乡镇)、社区(村居)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压实属地、属人责任,组织志愿者、小区物业、单位保安等力量,开展“大门防线”行动,守好进出通道,劝导未佩戴头盔车主。

      

      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坚持教育劝导与执法处罚相结合。公安交警部门还将会同相关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群众戴头盔、走斑马线,引导驾驶员规范停车、礼让行人,让遵纪守法、文明出行成为行动自觉。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督导活动,着重督导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情况,对发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佩戴头盔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曝光;问题突出的,由市文明办和市交安办进行挂牌督办。

      在启动仪式上,市文明办和市交安办联合发出了文明出行倡议,希望广大市民响应号召、人人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纪守法、文明出行,共建共享文明平安交通环境。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池彦明 司刚 审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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