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决定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3日8时30分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7月12日18时,泰安市气象台解除暴雨红色预警信号。7月13日8时,黄前水库水位206.36米,低于汛限水位0.64米,入库流量40立方米每秒,出库流量降低至339立方米每秒。根据《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研判,市防指决定于7月13日8时30分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库河道,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的各项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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