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泰安 > 正文
  • 市防指决定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3日8时30分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7月12日18时,泰安市气象台解除暴雨红色预警信号。7月13日8时,黄前水库水位206.36米,低于汛限水位0.64米,入库流量40立方米每秒,出库流量降低至339立方米每秒。根据《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研判,市防指决定于7月13日8时30分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库河道,做好人员紧急转移避险的各项准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建】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