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湾社区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场。通讯员供图

      物业管理问题一直备受业主关注。15日,岱岳区粥店街道马湾社区联合物业公司、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在马湾社区广场开展了创建“七星”和美社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对于空置房,业主应不应该交物业费呢?”“没签物业服务合同,业主要交物业费吗?”面对业主提出的疑问,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自收房(收到收房通知,业主自身原因未收房,以通知的期限日视为收房)时起,即占有、使用房屋并享受物业服务,应当交纳物业费。业主如果以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在宣传活动中,岱岳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引导业主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社区。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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