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报:奖旅游经济开发区、新泰市!

      15日

      泰安环境发布

      2022年4月各县(市、区)、功能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

      综合指数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

      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2021年修改)》(泰蓝天指发﹝2021﹞1号) 有关要求,2021年3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 2022年4月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73乡镇(街道)排名

      

      

      

      奖惩情况

      (一)县(市、区)、功能区奖惩。2022年4月,旅游经济开发区、新泰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宁阳县、徂汶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 60万元。

      (二)泰城乡镇(街道)奖惩。2022年4月,财源街道、 粥店街道、天平街道3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 万元;大汶口镇、上高街道、省庄镇3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73 乡镇(街道)奖惩。2022年4月,东平县斑鸠店镇、宁阳县泗店镇、肥城市安临站镇、新泰市新汶街道、新泰市刘杜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 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 30 万元;肥城市湖屯镇、肥城市孙伯镇、东平县银山镇、东平县旧县乡、新泰市岳家庄乡5个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名至第十名,分别奖励20万元;肥城市桃园镇、宁阳县堽城镇、肥城市潮泉镇、新泰市龙廷镇、高新区房村镇5个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分别奖励10万元;岱岳区祝阳镇、徂汶景区徂徕镇、东平县东平街道、宁阳县东庄镇、宁阳县乡饮乡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30万元;岱岳区角峪镇、宁阳县文庙街道、东平县沙河站镇、新泰市果都镇、宁阳县伏山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 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名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泰山景区黄前镇、东平县州城街道、宁阳县磁窑镇、新泰市东都镇、东平县梯门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 需分别上缴市财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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