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区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民生执行难案

      “谢谢法官,这笔钱可是救了急了!”近日,泰山区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涉民生执行难案,申请执行人李某给泰山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印有“维护百姓利益 捍卫法律尊严”字样的锦旗,对法官文明高效的执行再三表示感谢。

      据了解,前期,李某经人介绍,与赵某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购买赵某名下房产一处,并缴纳购房订金十万元。后赵某反悔,未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亦不退还订金。李某多次催要未果,于是诉至泰山区法院。案件经审理,法院判令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购房订金十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之后,因赵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法官了解,李某家庭生活困难,家中有身患重病的亲人,治疗费均是多方筹借而来,赵某拒不退还订金令这个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为尽快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立即展开执行工作,多次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的方式查找赵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均未有发现,赵某本人亦联系不到,法院采取拘传、拘留措施无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对此,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继续查找案件解决路径。

      执行法官经过调查走访得知,赵某离婚后长期离家不归,留下一个孩子由父母照料。法官于是联系到赵某父母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与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找到赵某的父母兄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宣讲工作,详细说明申请执行人家中的实际困难,及赵某拒不履行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可能对孩子升学就业等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承办法官和村委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赵某父母兄嫂同意替赵某偿还本金,李某也同意放弃利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十万元购房订金一次性偿还完毕,案件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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