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东交警到邱家店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

      为增强广大电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交警泰山区城东大队日前走进邱家店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讲《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宣讲期间,交警部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5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期间,宣传人员拓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深入邱家店镇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民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村民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民警介绍:“我们重点宣讲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向更多人宣传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范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真正让交通安全走进市民心中,规范群众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

      与此同时,民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接打电话、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检查,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民警先告知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让驾乘人员观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最后让驾乘人员写下保证书,让驾驶人切实感受到违规行为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提升文明素养,全力营造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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