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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一”假期期间 泰安交警共出动警力4700余人次

      5月4日,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五一”假期期间,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省厅交管局和市局要求,突出重点国省道、景区景点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周边,全力以赴做好假期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市节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截至5月4日,全市共出动警力4700余人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8万起,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泰安交警给予处罚+曝光

      5月1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当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重点路段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劝导治理和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加了解新规,更好地遵守新规。

      5月1日上午,一位共享电单车驾驶员驾驶车辆过程中观看手机,存在较大的道路安全隐患,交警泰山区城西大队执勤人员发现后,立刻上前进行劝阻。民警教育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电动车不要接打电话或者浏览电子产品,以免分散驾驶精力,发生不必要的危险。当日,交警城东大队在青年路泰安一中等地,通过交通安全大篷车,向市民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五一”假期期间,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根据《办法》规定,依法进行处罚。针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市民,泰安交警进行了处罚和曝光。

      交警部门提醒,严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浏览电子设备或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严禁驾驶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严禁驾驶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对于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市民,交警部门会进行教育引导以及依法处罚。

      警力下沉,全员上路

      依托“路长制”,泰安交警将警力下沉,全员上路,民警会同路段各警种力量,强化合成作战,全面加强了旅游景区、国省道和城乡结合部指挥疏导、巡逻管控和停车秩序管理,辖区干线公路和重点部位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交警城东大队维护好辖区车站、景点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交警泰山景区大队及时对外发布泰山景区环山路沿线停车场信息,方便驾驶员停车。交警城西大队全面做好泰山站、汽车站、万达广场等周边旅游秩序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稳定和畅通。交警岱岳区大队保障高铁泰安站周边、乡村道路安全畅通。

      狠抓路面安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管局安排部署,泰安交警认真组织开展“五一”假期全国集中统一行动。各大队结合“五一”假期出游出行、农业春耕春播春管、群众返乡探亲等生产生活规律特点,针对农村地区“双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风险加大的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好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全国集中统一行动,保持了路面严管态势,假期期间,辖区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肥城大队把夜查统一行动变为全天集中查处,变定点检查为流动巡逻。对路面管控中发现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肥城交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依法查处,顶格处罚。

      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交警岱岳区大队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事故预防攻坚行动,针对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短板弱项,联合范镇镇政府开展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农村“低慢小车辆亮尾”工程,让农民群众出行更安全。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刘红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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