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法院确保线上诉讼服务“不打烊”

      “法官,你好,我怎么登录进入网上法庭呢?”

           “您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开庭’,然后用您现在的这个手机的手机号登陆……”

           3月29日,在泰安中院第一审判法庭,泰安中院民一庭法官正在指导一起案件当事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为接下来有序开庭做好充分准备。

      

      
           次日,这名法官又通过线上“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疫情防控以来,泰安中院民商事调解速裁团队积极运用互联网庭审方式,通过电话调解、微信质证、线上开庭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克服疫情给案件审理带来的困难,调撤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除了线上开庭,面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办案的实际,泰安中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线上执行办案,在严格遵照防疫要求的情况下,确保执行工作力度不减、效率不减,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法官,剩余的12万元执行款已经打过去了。”近日,在执行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时,为使案件执行进度不受疫情影响,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迅速启动线上网络查控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多个银行账户,扣划执行款3.6万元。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执行人员仔细阅卷、深挖案情,力求找准双方矛盾纠纷的焦点,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反复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力求使其主动履行。经过执行人员十余次主动沟通交流,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被执行人员执法办案的执着精神所感动,表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停止侵权行为,并将剩余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

      

      
           泰安中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架起了群众和法院的“连心桥”,接线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每个咨询的当事人讲解网上立案流程,悉心做好咨询诉讼程序、查询案件进度、联系法官、转办、投诉等服务事项,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当事人足不出户也能办理各项诉讼事宜,确保线上诉讼服务“不打烊”。温暖的话语,专业的解答,让当事人倍感踏实和温暖。

           疫情暂时阻碍了外出的步伐,却不能阻止公平正义的脚步。自疫情防控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及时转变诉讼服务模式和审判执行方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远程执行等无接触方式参加诉讼,落实专人包案、重点督办、下沉指导,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判标准,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以法院人的责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诉讼服务线上办理流程】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立案申请、提交诉讼材料、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申请调解、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平台如下:

           1.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

      

      
           2. 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3.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

      

      
           4.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

      

      
           5.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等诉讼服务。

      

      
           【线上开庭】

           疫情防控期间,对需开庭的案件,建议诉讼参与人与案件承办法官及时联系,优先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

           凡有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经停史的诉讼参与人,一律采取互联网庭审方式参与诉讼活动。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泰安中院申请延期审理或联系法官通过互联网开庭。

           【邮寄提交】

           疫情防控期间,如不方便通过线上方式提交材料的,也可通过线下邮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8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邮编271000。

           【线下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泰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项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安检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

           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请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白露 通讯员 胡冰凝】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