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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机公积金”又上新功能

      近期,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科获悉,手机公积金App新增便民功能——按月抵扣签约,缴存职工按月对冲还贷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不用去柜台排队签约了。

      据了解,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已办理或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市公积金中心由系统按月从公积金账户余额中自动扣划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其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还款方式,办理月对冲后,职工由原来先提取再还贷的“三角”模式,转变为由系统自动扣划的“一线”模式,实现了职工还贷提取“一次不跑”目标。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共同公积金贷款的对冲还贷原来的流程是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且需要分别同中心签订相关协议。现在缴存职工不需要再到窗口排队办理,只需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在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板块点击“按月抵扣签约”,即可在线完成。

      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为减少病毒传播风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议缴存职工如需办理可选择“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为避免职工疫情期间公积金还款不及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住房公积金热线人员根据职工反映的还贷热点问题及时汇总出《公积金对冲还贷办理指南》。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办理指南》

      温馨提示:

      1、公积金贷款已经逾期的借款人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时,须先结清逾期贷款。

      2、借款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公积金账户应无担保无贷款。

      3、借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办理短信签约、联系方式更改时,需要及时办理变更。

      4、逐月对冲还贷期间,因借款人原因终止对冲业务后需再次申请逐月对冲业务的,时间间隔应在一年以上。

      5、扣款日及月末月初请勿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01 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仅限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02 对冲还贷有三种方式:

      1、申请全额偿还贷款业务的,可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

      2、申请部分还贷业务的,可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借款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所在单位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逐月偿还贷款业务的,可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借款人或其配偶所在单位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03 如何办理对冲还贷:

      按月对冲还贷:夫妻二人共同申请贷款的,中心以贷款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款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依次扣划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当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本人名下的还款银行卡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办理所需材料:一是已办理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夫妻同时办理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婚前贷款,如需对冲其配偶的,需先关联账户后再办理该业务;二是正在办理贷款业务的申请人,可在贷款申请时选择逐月对冲还贷。

      扣划顺序: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已办理贷款业务的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

      扣划顺序: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借款人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

      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

      已办理贷款业务的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

      扣划顺序:申请全额结清贷款,可不分先后顺序。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温馨提醒已办理月对冲的缴存职工一定要及时关注公积金账户、银行卡还款账户、手机号码变更等个人信息,确保本人还款账户资金充足并成功扣款,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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