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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高蕾)近期,个别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民政部17日作出提示,指出这种行为违反了慈善法有关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应予以禁止。

           民政部表示,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同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民政部提醒社会公众,参加废旧衣物捐赠活动之前,要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发现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集废旧衣物活动,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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