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泰安 > 正文
  • 动真格!泰安一地开出首张“禁燃罚单”

      2022年1月22日,肥城市发布《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即日起至3月31日,肥城市全域实行禁售、禁燃、禁放。肥城警方联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同时,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进行奖励。

      首张禁燃罚单

      2022年1月24日12时许,肥城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新城街道办事处某酒店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龙山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了解,系有人在该酒店门口燃放爆竹。民警立即调取监控找到燃放人孙某。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孙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燃放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助力禁售、禁燃、禁放

      你我人人有责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