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缴费等年底前要完成

          为保障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各项社保权益,21日,泰山区人社局就社保缴费和基数补差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通知》指出,按照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要在年底前,及时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避免因跨年无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社保费可微信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进入“专题专栏”的“社保费缴纳”模块,(首次登录,需完成实名认证)完成2021年度社保缴费。

      同时,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补差将于年底前结束,《通知》提醒,原按3457元基数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按3746元补缴差额。由于即将年终,还未补差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抓紧时间完成补缴,以免影响退休待遇核算,影响员工社保权益。补缴基数差也可通过微信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进入“专题专栏”的“社保费缴纳”模块,点击“灵活就业”,进入“特殊缴费”选项(选择或添加要缴费的人员,点击下一步,选择泰安市泰山区企业(养老),确认缴费信息)。

      泰山区人社局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社保窗口处于年末业务办理高峰期,大家要自觉做好防护工作,尽量采用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

      咨询电话:0538-8563589、0538-6269296。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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