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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关校外培训!泰安市教育局温馨提醒!

    近日,

    泰安市教育局发布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秋季学期以来,全市中小学校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广大家长配合支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我市正按国家要求逐步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继续办学的将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并执行政府指导价;所有机构都将纳入全市统一的监管平台,接受资金监管。希望广大家长继续支持“双减”工作,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确需参加校外培训的,请谨记:

    一、证照要齐全

    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且已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也应从教育部门公布的“白名单”中选取,尤其注意不要选择以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的“地下”违规机构。自觉抵制“证照不全”和“无证无照”的违规机构。

    二、教师有资质

    家长应注意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校外培训机构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三、收费有标准

    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续费不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家长交费应交到该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不要账外缴费,也不要轻信机构的促销手段,避免财产损失。要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课程情况如实开具,不要接受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要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四、合同要签订

    参加培训前,家长应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五、培训有禁区

    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请积极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坚决抵制、踊跃举报,努力创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六、维权要理性

    如果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收集齐所有证据,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牵动着你们的心,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

    泰安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日

    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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