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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宁阳警方破获银行卡盗刷案 及时为失主挽回损失

    近日,宁阳县公安局文庙派出所破获一起银行信用卡盗刷案,及时为失主挽回损失,失主为民警送去致谢锦旗。

    近日,宁阳县公安局文庙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崔某报警称,自己银行卡里的两万余元存款被人盗走了。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调查了解得知,受害人崔某一张有两万余元存款的银行卡丢失,但是当她前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时,却发现卡内两万余元存款竟变成了不足3元,于是崔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民警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后民警发现,该银行卡分别在某行ATM自动取款机和某商场有多次消费记录。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迅速兵分两路展开工作,两组民警分别前往银行和商场查看相关视频监控。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一名身穿黄色短袖、黑色裤子,带着孩子的女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由于该女子面戴口罩,监控中无法看清其真实面貌特征,民警暂时没有获取到其他有价值的案件信息。民警继续加大对案件的分析研判力度,通过进一步工作,初步确定了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及其住址。经过多方工作,民警最终在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对自己盗刷她人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那么问题来了,捡到银行卡的人不知道密码,是怎么取走银行卡里的钱呢?原来,银行卡背面竟然还写有密码,张某某萌生了尝试取款的念头,抱着侥幸心态去ATM自动取款机上试了一下,结果密码正确,并且显示卡内有2万余元。因为ATM自动取款机每日取现额度为最多2万元,于是当天张某某在该ATM机上多次取现,共计取现2万元。次日,张某某又来到该ATM自动取款机,取走了1500元现金。此时,卡内余额不足100元,ATM机已无法取现,于是,张某某选择使用该银行卡去商场购物消费,至此卡内余额不足3元。“贪心不足蛇吞象”,几天后,张某某又来到ATM机打算查看余额时,银行卡却因为失主已挂失被ATM机吞了。目前,受害人被盗现金已全部返还给失主,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一般不要选用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出生日期或“123456”“666666”等单一或连号数字作为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也不要将银行卡密码输入个人手机、电脑或写在办公场所的记事本上,更不能将密码写在银行卡的背面,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丢失银行卡后,要第一时间到银行挂失,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个人拾取银行卡后要及时上交,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私自刷卡内现金,以免惹祸上身。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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