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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地矿局五院组织开展《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通讯员 王栋栋)7月29日,《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扎实做好《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工会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山东省地矿局五院工会组织召开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五院副院长、工会主席崔大勇主持会议,院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各分会主席参加会议。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单位的健康发展,引领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会依法维权职责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条例》全文,座谈研讨了《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领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工会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带头学、深入学,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宣传《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营造学习氛围;要结合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志愿服务、安全生产等活动,把《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到野外一线项目,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自身诉求,不断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规范性、时效性,促进全院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会上,还集体学习了基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正负面清单,对岗位建功劳动竞赛、工会干部网络学院注册学习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度。

    五院工会为扎实做好《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工会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组织工会干部集中学习了《条例》全文,座谈研讨了《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领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工会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带头学、深入学,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宣传《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营造学习氛围;要结合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志愿服务、安全生产等活动,把《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到野外一线项目、生产班组,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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