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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点观点1+1丨处罚驴友“野游”不能隔靴搔痒

    近日,四川阿坝九寨沟景区诺日朗派出所接警,称在九寨沟景区有人迷路并有同伴落水。民警搜救成功后,九寨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序对驴友作出共计3000元的处罚。(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驴友遇险事件时有发生,先救援后处罚也成为各地的一致动作。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罚款并没有真正遏制住驴友冒险的冲动。甚至还有人表示不理解,提起行政复议。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处罚并没有起到真正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一方面,驴友的违法成本太低。就现实而言,在每一次救援中当地政府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驴友所承担的处罚成本却最高只有5000元。另一方面,许多人没有正确认识“野游”的性质。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管理者一般都会不惜代价救援。这导致有的人误以为出了问题有政府兜底救援,而且不用承担任何救援费用,因此更加为所欲为。

    鉴于此,处罚驴友“野游”不能隔靴搔痒,需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处罚力度。驴友“野游”违反了景区管理和保护条例的规定,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挑战,相关部门完全可以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此外,出现类似驴友被困事件时,相关部门要求当事人承担必要的救援费用,可以对驴友冒险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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