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11部门联合开展控辍保学“清零行动”

    中华泰山网讯(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振男)日前,市教育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泰安市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开展适龄入学儿童情况全面核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开展初中毕业生去向摸排等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联控联保维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

    围绕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省扶贫办、省残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启动控辍保学“清零行动”。做好控辍保学,稳定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核心指标。针对我省相关要求,市教育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方案》,建立适龄儿童信息共享机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机制,健全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依法控辍、精准控辍,让各类残疾儿童得到妥善教育安置,完成建档立卡儿童辍学“清零”任务,确保具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根据《方案》内容,我市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于每年6月30日前形成“适龄入学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相关部门共享6-15周岁适龄的常住居民、特殊群体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信息。每学期开学2周内,由学校完成在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普查并由市教育局备案,落实学生请假制度和辍学周报告制度,每周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就读状态。一旦发生学生辍学或疑似辍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立即核实情况,启动劝返机制,将学生基本情况、辍学原因、采取的劝返措施、劝返结果等情况形成报告。

      确保每名特殊需要学生“应上尽上”

    “有学上,上好学,应上尽上”是我市对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关爱工作的具体工作目标,特殊群体学生情况不尽相同,《方案》明确各学校要针对特殊群体学生分类细化制定关爱措施,明确学生具体情况。

    要健全完善学情会商制度、全员育人导师制度、精准资助救助制度、残疾儿童入学评估鉴定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每一名特殊需要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应上尽上”。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一生一案”制订落实关爱方案。

    各县市区、学校可以采用新媒体、黑板报、公益讲座、致家长一封信、入学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学生失学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处罚规定等。

      中小学生“一生一籍,人籍一致”

    《方案》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规范新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等工作,严格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做到建档及时、信息准确、流程规范。做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杜绝借读、空挂学籍或人籍不一致等问题。严格规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和送教上门残疾儿童的学籍管理工作。确实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学生,须经县市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认定,并在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控辍保学模块中备注说明。

    我市将开展初中毕业生去向摸排,义务教育学校定期开展教师家访,合理发挥家委会作用,形成家校育人合力,特别是妥善做好劝返回校就读学生的关爱帮扶工作。要针对学生实际,给予学业指导、心理辅导和关爱。每年8月30日前,完成义务教育段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

    《方案》强化了责任追究,学校对父母拒不履行责任的,要及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敦促辍学学生尽早复学。对父母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县市区要严肃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在家上学、入寺入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行为;对于存在非法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为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我市成立了泰安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协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户籍清理整治,及时进行适龄就学人员户口信息数据维护;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做好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儿童信息核查;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摸排和不具备教育条件适龄儿童的康复训练和教育,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安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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