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招生考试中心: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存放在封闭区

    为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做好"两次安检",提升服务考生能力,特别是针对社会考生携带的包、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用品物品无处存放问题,日前,市招生考试中心出台了《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考点考生物品存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根据要求,考生与考试无关物品需放置在指定区域,远离考场。

    《暂行规定》要求,考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远离考场 100 米以上的原则(若条件不允许,按照尽可能远离考场的原则),科学设置考点封闭区域,并设置警戒线。警戒线与考点大门入口要保持一定距离,为第一道安检留出考生在校内排队等待的空间。《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警戒线和第一道安检处不得设在考点大门入口处或大门外。

    考生物品存放处设在考点学校内、封闭区外,有条件的考点尽量将考生物品存放处设在室内,设在室外的应配备防雨雪设施。原则上考生所有无关用品应装入自备包存放,若考生未带包,只带手机、手表的,应将手机、手表等装入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姓名、考场号等信息。物品存放处要有视频监控设施,录像要高清晰、全时段、全覆盖。一旦发生物品丢失、错拿等问题,考点负责向有关部门提供物品存放录像,协助做好排查工作。

    在此,市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尽量不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封闭区;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的保管,出现丢失、错拿、忘拿等情况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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