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近日,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2019年6月17日夜晚,热心市民尹先生在泰安市泰山区下梨园村公路边发现一只幼年猫头鹰无法飞行,为防止猫头鹰受到进一步伤害,尹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当晚,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与尹先生取得联系,将这只猫头鹰带回分局进行简单救治。

    6月18日,泰山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与泰山景区森防站取得联系,将这只猫头鹰送至泰山景区森防站进行治疗,待其康复后放归自然。

    近年来,为保护鸟类资源,泰山森林公安分局积极与驻泰单位、经营业户、大中专院校合作,开展爱鸟护鸟宣传活动。森林公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线索,参与爱鸟护鸟公益活动!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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