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以为这个点高速交警都下班了…” 对待酒驾,交警蜀黍永远不“下班”

    近日,泰安高速交警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时,在泰安东收费站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驾驶员当天晚上八点多喝了三瓶啤酒,凌晨一点多驾车走高速," 我以为这个点高速交警都下班了。" 驾驶员张某某没想到在泰安东收费站遇到了执勤的泰山大队民警。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 月 11 日下午,张某某到泰山大队接受处理,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 6 个月的处罚。

    泰安高速交警提醒:莫存侥幸,以身试法!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