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明年实施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辛启)为更好地保障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职工的基本需求,近日,县人社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根据《宁阳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职工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符合准入条件的机构,根据自愿原则,向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承担护理保险相关业务申请。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申办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护理机构的综合评定。护理机构定点要综合考虑长期护理保险总体布局规划、业务需要、失能人员需求、卫生资源利用情况,结合其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人群和收费等情况进行确定。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估确定拟定点护理机构后,报泰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在信息系统中维护。

    记者了解到,护理保险资金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及个人缴费等渠道筹集。资金筹集方式和标准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0元、个人缴费(含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职工个人医保账户代扣;实行单建统筹的,需个人另行缴费,于每个医疗年度初次缴费时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委托第三方经办管理模式。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与商业机构合作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函〔2018〕196号),我县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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