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下放4120项市级行政权力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行政权力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更有力推进简政放权,我市全面向基层下放(委托)行政权力。据悉,我市向县(市、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4120项、向功能区委托市级行政权力3676项,下放(委托)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自10月8日起由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实施。

    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业务,企业需要到市级部门或大厅窗口才能办理,现在这一业务已直接放权至各县市区,企业可以根据需求就近办理。这一现实利好的实现,得益于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行的全面向基层下放(委托)行政权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我市按照“权力下沉、便民利企,权责统一、放管结合”的工作思路,把经济管理权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社会管理权放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提供最近距离、最高效能的政务服务。

    据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了解,本次市级行政权力下放(委托),坚持“应放尽放、放无可放”“便民利企、规范高效”“权责一致、放管结合”的原则,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全链下放、层层下放,把该放的、能放的行政权力全部放到基层行使。聚焦制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实施重点突破,将行政权力下放(委托)与“贴心代办、一次办好”等改革相衔接。

    本次市级行政权力下放(委托)包括市级向县级下放(委托)行政权力、县(市、区)向乡镇(街道)下放(委托)行政权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镇服务管理权限,强化基层公共服务属性,是本次市级行政权力下放(委托)的最大亮点。通过下放(委托),推动服务端口前移,以泰安市政务服务网为支撑,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办理、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据悉,下放(委托)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自今年10月8日起由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实施。该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我市社会发展活力,利于更好地营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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