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黑除恶成绩单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恶案件 17 件

    18 日上午,最泰安全媒体记者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泰安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检察院、市委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 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提高政治站位,强力部署推进。市检察院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在固定场所集中办公;先后 7 次召开党组(扩大)会、检察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上级精神,调度工作情况。建章立制,周密部署安排。建立了专案专报制度、领导参与办案制度、每案必查 " 保护伞 " 线索、每案必提检察建议制度、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制度、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市院对县市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 5 次督导,督导中发现问题 30 余个,并督促限期整改;对 4 件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坚持重拳出击,确保 " 打准打狠 "。高度负责地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涉恶犯罪,一律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 1 件 7 人,批准逮捕涉恶案件 17 件 61 人。起诉涉恶案件 5 件 29 人。判决涉恶案件 1 件 8 人,涉黑案件 1 件 31 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对 11 个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提前介入,为提捕后较短的审查逮捕期限内依法准确办案打好了基础。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以庭审的标准严格审查起诉。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 " 保护伞 ", 依法从严惩处 ; 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加强诉讼监督,共监督立案 1 件,纠正漏捕 2 人,追诉漏犯 1 人,书面纠正违法 3 件。公诉部门严格审查起诉标准,围绕案件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指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确保案件顺利诉讼,形成打击震慑效果。深挖彻查,强化线索摸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44 件,全部均已按照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市检察院党组规定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每案必提检察建议,办理涉黑案件过程中提出的检察建议由检察长把关,办理涉恶案件提出的检察建议由分工检察长把关,全面体现以检察视角关注社会综合治理。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工作中共提出检察建议十件,这些建议针对性强,对改善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内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沟通会商等制度。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案件 2 次。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 " 两微一端 " 新媒体,加强重大信息发布、重大案件宣传。市院在 " 两微一端 " 发布信息 20 余条,在检察内网发布相关工作信息 13 条,各县市区院也积极宣传相关工作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在新闻媒体发布消息 55 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中央督导为契机,切实履行好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细化实化措施、严格依法办案,努力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泰安战役 " 全面胜利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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