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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理“微腐败”须同向发力

     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侵占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山东省纪委近日公开通报了4起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这也再次宣示了山东省纪委坚决整治基层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多属于“微腐败”,相对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大腐败”而言,“微腐败”似乎是不起眼的“小问题”,涉案者一般官职不高,金额也不是很大,这次山东省纪委通报的4起案例就很有代表性,无一例外都是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是与百姓打交道最多的“村官”,侵占的款物也只有一两万元,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小钱”。这些“官”“钱”虽小,但却是发生在老百姓眼皮子底下的腐败现象,其影响不容小觑,不仅侵占群众的切身利益,啃噬百姓的获得感,而且还破坏基层政治生态,损害党的执政基础。

    应该说,近年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要案件的同时,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惩治“微腐败”,取得了积极成效,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然而也应该看到,即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仍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比如,有的向民生领域惠民资金“动奶酪”“伸黑手”;有的在审批服务环节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有的对待民生工作虚于应付,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甚至参与、纵容包庇黑恶势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群众对这些“微腐败”深恶痛绝,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治理“微腐败”还须多管齐下,打好组合拳,从惩治查处和制度约束两方面同向发力,推进治理“微腐败”长效化、常态化。一方面,要抓住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要充分利用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契机,盯紧各类“微腐败”,管住所有公权力,开展重点领域的整治,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寸步不让、一查到底,也要用好问责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决不手软。另一方面,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推行基层“微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度,开列权责清单,扎紧制度的笼子,实行上栏公示、上网公布,详细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及环节,让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使基层权力阳光运行,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基层干部出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吴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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