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心合同有风险 仲裁确认来帮忙

    中华泰山网记者 王玉

    买的二手房已有一年之久仍没有办理房产证,二手买房人市民王先生有点着急,日前,王先生和卖房人张某来到泰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双方对仲裁结果表示满意。

    据了解,去年,王先生从张某处购买了一处房子,近100万。“当时所购买的房子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当他转卖给二手买房人王先生的时候承诺在能办理房产证时会及时协助王先生办理相关手续,但时至一年,仍未办理房产证,当时王先生情绪有点激动,一定要个说法,双方根据事前达成的仲裁协议来到我们这里申请仲裁。”审理该案的独任仲裁员赵志远说,他在仔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过,仔细分析研判案情后,为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赵志远说,通过仲裁,可以确认购房合同效力,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为王先生吃了一颗“定心丸”。

    “市民在购买房屋时最好购买产权比较明晰、能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房子,目前房产交易处在活跃期,二手房的转卖因为历史、政策等各种原因,房产证未及时办理也是市民经常碰到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市民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赵志远提醒,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中约定仲裁或事后达成补充仲裁协议,申请泰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确认很有必要,它能有效维护交易秩序,强化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和谐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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