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山水还超载 被罚千元扣6分
27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了解到,该大队近日查处两起超载运输山水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记6分的处罚。
26日2时许,大队副大队长韩建军在天烛峰路巡逻时,发现路上有两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过,其车上装满水桶。经过询问,驾驶员称其从一村里的水井里打水对外卖。民警依法将拉山水的车辆进行扣留。民警在对非法卖山水事件进行调查时,发现一货车前往打水点。于是,民警跟随货车找到和之前两辆三轮车打水点为同一地点。民警找到偷打水的水井,并将此案移交给派出所。
据介绍,交警部门先对两名三轮车驾驶员超载行为进行处罚,对每名驾驶员处罚1000元、三轮车驾驶证扣6分。此外,记者从执法部门了解到,我市禁止个人私自打井开采山水,更不能私自销售山水。一旦发现有人私自打井卖山水的行为,多部门将联合执法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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