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并监誓。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并监誓。
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四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和第四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上午11时许,栗战书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新任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手抚宪法,领诵誓词。新任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郭雷、古小玉、郭振华、柯良栋、何新,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史耀斌,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沈春耀跟诵誓词。
全国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宣誓活动。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22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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