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项省级行政权力要下放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和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两项省级行政权力下放有关事宜的通知》,从3月8日起,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和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两项省级行政权力下放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通知》指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要求,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和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两项省级行政权力下放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中央驻鲁、省属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和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由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通知》要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同时,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上述两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查备案工作。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