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岁小伙因交通事故截肢 迟到20年赔偿款昨拿到

    刘磊领到20万元赔偿款。

    拿到房山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执行案款,刘磊(化名)脸上露出笑容,又很快消散。1997年,17岁的刘磊在一场交通事故中高位截肢,1998年,法院判决事故主责方梁广(化名)赔偿20万元。然而,直到昨天下午,刘磊才拿到这笔迟到20年的案款,百感交集。

    一场改变命运的车祸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房山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法官助理赵宏华,来到刘磊在房山区长阳镇的住处。见到法官,刘磊的父亲从塑料袋中掏出来几片纸,“这是20年前的判决书,现在都碎成一块块的了。”

    1997年9月,在一个十字路口,驾驶摩托车的刘磊与驾驶拖拉机的梁广发生交通事故,刘磊的左腿粉碎性骨折。房山交通大队认定,32岁的梁广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磊负次要责任。

    住院三天后,因为感染,17岁刘磊的左腿被高位截肢。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1998年4月,这起交通肇事赔偿案在房山法院开庭。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梁广除已垫付的医疗费用外,再赔偿刘磊20万元。

    官司虽然赢了,但是刘磊的人生被改变了,一直未婚,只能靠父母照顾。前几年,母亲因病成了植物人,刘磊便和父母住到了弟弟家中。

    更让这家人难以为继的是,梁广的20万元赔偿款迟迟不能兑现,一家人只能举债度日。

    一起案子执行了20年

    据赵宏华法官说,执行一开始,梁广每月还能给付刘磊900元,但维持一段时间后,梁广的父母患病,加上两个孩子上学,他干脆玩起了失踪,到外地打工去了。

    刘磊一家更不好过,刘磊的父亲带着判决书和儿子截肢的照片不断反映情况,鉴于刘磊的困境和梁广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申请了两次司法救助,以解刘磊燃眉之急。

    执行法官下决心,一定要将案件执行到底,每半年做一次“四查”,但梁广名下无车无房无存款,连人也摸不着踪影。20年间,光执行法官就换了四拨,刘磊父亲手中的判决书也早已揉成了碎片。

    今年2月初,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梁广家中时,发现梁广居然在家。执行法官当即对梁广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当梁广听到自己可能被判刑,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孩子时,他害怕了。特别是当他看到破碎的判决书和刘磊的照片时,梁广当即表态凑钱执行。

    “可以好好过个年了”

    2月9日,梁广凑了5万元,法官转给了刘磊。昨天下午,梁广再次来到房山法院,“这15万元也是借亲戚的,我家里也挺困难,一儿一女都还没结婚。说实在的,也挺对不起刘磊的,一直拖到现在。”

    执行法官拿着15万元现金,立即赶往刘磊家中。一家人看到执行法官带来了执行案款,都很高兴。刘磊装着假肢,拄着拐杖,说起当年,语气平静。“当时不想活了,不愿面对现实,可事实已经这样了,不能改变,只是我的家人为我付出太多了。”

    “这20万元是20年前判的,这些年欠了些债,还完了债,钱剩不了多少。”刘磊说,现在自己在弟弟这里蹭吃蹭喝,“我换了四次假肢,现在换一次要花8万元。”

    刘磊说,这些年自己也找过工作,但是因为残疾屡屡碰壁,“希望有单位能录用我,我干点力所能及的,有点活干。”

    刘磊的父亲站在旁边,一直看着儿子,“这些年我跑过法院无数次了,现在不管怎么说,钱执行回来了,谢谢法官,我心里也踏实了,可以好好过年了。”

    记者张宇 文并摄

    (原标题:春节前他拿到迟到20年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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