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机酒驾存侥幸 二次酒驾终被查

    1月9日晚,泰安交警支队城西大队在泰山大街与迎胜路交会处设卡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一男子饮酒后不思悔改,在相隔短短10天的时间里两次酒驾,都被民警查获。

    9日22时20分许,民警发现不远处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行驶异常,遂示意边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与该车驾驶员交谈时,闻到其身上散发出酒味,疑似酒驾,便立即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经过初步检测,该驾驶员呼吸酒精含量为139毫克/百毫升,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在核实驾驶员信息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曾于2017年12月29日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被查处过。没想到才相隔短短10天,便再次上演同样一幕。此次酒驾属于二次酒驾。

    9日晚,该驾驶员朋友喝完酒后,没有吸取第一次的教训,反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驾车外出办事,殊不知违法行为终究被民警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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