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协委员朱丽: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中华泰山网记者 贾风城

    泰安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众多,遍布城乡。虽然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前期成绩显著,但与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深厚的文化积淀、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仍有差距。“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朱丽提交了《关于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加强泰安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建议通过制定出台指导意见,统筹编制保护传承工作规划,正确处理积极保护与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的关系,解决保护传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保护传承我市的历史文化遗产。

    现状:我市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不可移动文物遗存2422处

    朱丽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我市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全省4处),不可移动文物遗存2422处;县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有436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78处。全市有博物馆39家,国有单位收藏文物17万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52件/套,二级文物536件/套。国家传统村落2个,省传统村落22个,省历史文化名村6个,历史文化街区1个。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列入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有629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42个,市级215个,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类别。

    保护: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困难和问题

    在城镇化建设推进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意识淡薄,历史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规划滞后问题突出,存在专项保护经费不足、专业人员缺乏问题,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不够充分。

    朱丽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多项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存在地域交叉问题。如国家级文物单位“大汶口遗址”、“明石桥”跨岱岳区、宁阳县,著名的古村落“二奇楼”村位于岱岳区与肥城接壤处,导致资源分割,成为保护、传承和科学开发利用的障碍。

    建议:对重点文化遗产属地进行调整整合

    根据前期调研的情况,朱丽建议,由政府制定出台“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指导意见”,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统筹编制可行性的保护传承工作规划,提出更为科学、详细的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特别对一些重点的文化遗产项目,要实行最为严格的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城镇化建设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冲击和影响。建议在泰安市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尽快编制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的泰安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针对地域交叉问题,建议政府各相关部门,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对重点文化遗产属地进行调整整合。

    朱丽在提案中指出,要加大经费投入,建议编制人事部门在人才引进方面研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与服务当地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统一起来,在实施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开发一批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竞争力的文物、非遗旅游景点和文化旅游产品推向社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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