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山就是美丽 蓝天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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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程广兴 李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人民群众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我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中央环保督查作为契机,打好突出问题整改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建设美丽东平的行动不断升级提速,带来更多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

    铁腕治湖 护好一湖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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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平湖是南水北调山东段重要的调蓄水库。为守护这一湖清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县环保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要求,坚持“治、用、保”的流域治理理念,实施废水治理再提高、清洁生产、改渔净水、生态修复“四个工程”,加大东平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力度,切实增强水环境生态功能。一是扎实开展东平湖综合整治,还湖于自然。今年年初,成立东平湖综合治理暨“东平湖百亿产业计划”指挥部,全面掀起东平湖综合治理和“净湖行动”强大攻势,县乡两级出动机关干部300多人,动用各类船只50多艘,共清理网箱网围养殖水面12万亩,销售存量鱼苗1921万斤,年底全部清除,东平湖将成为南水北调沿线唯一一个没有网箱网围养殖的湖泊。强力推进沿湖餐船拆除取缔工作,21家餐船全面查封取缔上岸。渔民群众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出巨大牺牲,因退出网箱网围养殖直接损失5.6亿元。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坚决查处破坏河湖水岸线各类违法行为。大力实施“以渔保水工程”,分期分批进行增殖放流,今年共计向东平湖放流优质鱼蟹苗种3042万尾(只)。通过综合治理,东平湖湖面秩序、生态环境明显优化,实现了“还湖于自然”的目标。二是坚持全链条治污,向水污染宣战。加大东平湖周边污染治理力度,投资5.1亿元对重点企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投资1.2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并升级改造,投资3150万元对沿湖乡镇、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投资3.5亿元建设稻屯洼等9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全县湿地面积已达10.8万亩。三是加强预警监测,保障水环境安全。为实时掌握东平湖水质状况,在汇河丁坞桥,大清河流泽桥、稻屯洼湿地出口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东平湖新建三座浮标站,分别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在东平湖内设定了3个人工监测点位,严格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基本项目进行全监测,实现了对东平湖水质的常态化、无缝隙监管。东平湖、大清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符合南水北调调水要求,市控以上重点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水质。截止目前,东线工程已完成调水16亿余立方。

    开展燃煤锅炉整治 保东平“气质”

    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整体推进”的原则,全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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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东平县蓝天工程指挥部印发了《东平县2017年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责任分工。该局前后连续三次对辖区内燃煤小锅炉实施网格化监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燃煤锅炉一台不漏全部登记到位。并坚决从严锅炉审批制度,严格实施环境容量控制制度。加快对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进度。严格实施一个园区只保留一个燃煤热源原则,督促经济开发区加快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进度,加大经济开发区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强对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宣传引导,引导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同时,畅通投诉渠道,通过环保热线12369、县环保局信访热线2831390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黑烟囱和燃煤小锅炉具体违法行为。面对对无环评手续以及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3份,取缔燃煤锅炉、灶44台。在拆改过程中,该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分类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为各燃煤用户出谋划策,尽量做到为各业主选取更适合自己的替换方式。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统筹。加大服务力度。加快完善锅炉淘汰(改造)档案。通过档案建立,形成完整淘汰工作记录。加强监察力度。组织开展“回头看”核查行动,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复燃燃煤锅炉的,立即组织拆除,对企业立案处罚。

    全民共治 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县环保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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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秸秆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大力发展以秸秆综合利用为基础的循环经济和相关产业,构建秸秆禁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二是强化落实包保责任制。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三是群防群控,加强重点区域巡查监管。在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的检查力度,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式巡查监管,彻底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被国家环保部卫星监测通报、完不成《2017年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的乡镇(街道),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五是注重宣传,坚持舆论引导监督。在管理监督的同时,县环保局不断加大禁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群众从“不能烧”、“不敢烧”转为“不愿烧”,使禁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

    持续发力 全力做好环保督查“回头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将此作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把脉会诊,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实事求是、态度坚决,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专案专组抓落实。为切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工作,接到交办案件后,快速反应、边督边改,第一时间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组织查办,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处理追责,第一时间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交办案件及时、高效办理。工作中,坚持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五个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标准,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有序、有效落实。二是一案一策抓整改。精准对焦督察重点,全面梳理并分门别类地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逐级压实责任。对整改的问题,科学研判,分类施策,各责任部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逐一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切实增强整改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时间节点、责任主体、质量标准等,盯牢工作进度,盯实完成质量,注重痕迹体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问题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成效听取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对满意率低的进行“回炉”,确保改出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动真碰硬抓督导。县里成立了4个环保巡察组,围绕环保突出问题,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不间断巡回督导,通报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全程跟踪问效。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改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问题突出的坚决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绿色发展,才能永续发展;生态良好,才能生活美好。人们的环保意识不仅觉醒,而且强烈,盼环保成了老百姓的普遍心愿,阳光明媚的日子是幸福的,湛蓝的天空下悠闲地看朵朵白云飘过也是幸福的,深呼吸一口纯净清新的空气更是幸福的。治污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让我们用自身的文明行为,去改善生态环境,为环保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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