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机闯黄灯酿事故

    中华泰山网记者 冯晓诚

    事故造成车辆损坏。

    事故造成车辆损坏。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等一等。”这本是很多人熟记于心的。然而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交通参与者对此置若罔闻。近日,在新汶新都路龙溪路路口就发生了一起因抢黄灯而引发的事故。

    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一中队副中队长田昌松介绍:“当日上午7时40分许,在新都路龙溪路路口,纪某驾驶轿车沿龙溪路由北向南行驶到该路口,左转弯时抢行黄灯与马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新都路由东向西行驶闯红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致马某受伤。”

    从视频中,记者看到,路口的左转信号灯已由绿灯跳转至黄灯,这时轿车闯黄灯左转弯,就在其行驶至道路中间时与一辆由东向西直行的电动二轮车相撞。交警部门在调阅监控后认定:轿车在左转弯时“抢黄灯”通行,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了解,本次事故中,纪某违反交通信号,黄灯时未在路口停车等候确保行车安全;马某违反交通信号,路口驾车闯禁止通行的红灯都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一般来说,红灯停留的时间较长,司机有一个观察的过程,而黄灯一般只有三秒钟时间,短短的瞬间,容易让司机失去兼顾左右的机会。而且,车辆在闯黄灯的时候,往往处于加速行驶的过程中。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行车时一定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不得闯,黄灯不得抢,确保自身及他人行车安全,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田昌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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