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价牌摆错顾客退货难,新泰市市场监管帮维权

    中华泰山网记者 刘文菊 通讯员 卫雅楠

    因标价牌放错位置,原本119元的价格误放在39元的特价专区,顾客结账后产生“差价”,超市到底该不该负责?日前,顾客徐先生向新泰市市场监管局讲述了自己的超市购物经历。

    徐先生说,8月1日,他和妻子在新泰市泉沟镇某超市服饰专柜购物,在特价专区选购了一条短裤,下方对应的标价牌写着39元。到收银台结账时,却被告知实际价格为119元。随后,徐先生和超市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短裤货柜旁确认价格,发现是两种商品的标价牌放错了,这条注明119元的短裤被误放在39元的特价专区。

    “我是顾客,我只看标价牌。”徐先生遂要求服饰专柜退货。对此,专柜方面表示,标价牌可能是工作人员放错,也可能是其他顾客放错的,服饰专柜没有及时发现,确实存在失误,但如果徐先生仔细核对标价牌的品名、规格等标识,还是能够辨别的,所以他自己也有责任。结账前,收银员已告知短裤的价格是119元,解除了价格上的误解。而徐先生在知道真实价格后,当场仍选择了购买。因此,服饰专柜不同意退货。

    接诉后,该局泉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及时介入调查。经调查,执法人员认为专柜的失误没有造成徐先生实际经济损失,此种情形要求退货没有法律依据支撑。而专柜不退货的做法虽合理,却不合情。毕竟是专柜工作失误导致的,专柜应向徐先生道歉,结账时应周到地问“您是否还需要这条短裤,不要的话,我可以为您拿一条39元的来”。随后,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说服教育,服饰专柜最终向徐先生道歉,对营业员进行了批评,并给徐先生全额退款。

    实际价格高于标价,则该行为属于违规行为,商家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在购物时,商家出现标签、小票价格不同的情况,一方面可能确系疏忽所致。如果在促销时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以及时与超市卖场交涉,并有权要求按“低价”付款。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个别商家有意玩“价格游戏”,占消费者便宜。为此,新泰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仔细查看小票,看所购商品价格与小票是否一致,如遇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消费者应保留好小票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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