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泰市发布退役士兵信息登记公告

    记者 冯晓诚

    近日,新泰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开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公告指出,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填表登记。登记工作到5月23日17:00结束。

    “我是1986年退役的,当时政府给安排的工作。”63岁的王先生已经退役快30年了,听说需要信息登记,16日一大早就赶到了街道民政办。

    “此次信息登记的范围是‘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不符合条件的无需登记。目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登记工作正在进行,具体登记人数尚未统计。”新泰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自信息登记工作开启以来,他们每天都会接到很多咨询电话,其中有一些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只有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才需要参与此次登记。

    据悉,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新泰市定于5月14日至5月2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信息登记工作。

    登记范围为“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符合登记条件的退役士兵,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三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填表登记。登记工作到5月23日17:00结束。工作时间: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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