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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泰安交警点赞!车主驾驶证弄虚作假“露馅”

    面对执勤交警,司机表情极不自然。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的迟疑动作,让他的违法行为暴露。 通讯员供图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张敏)因车辆安全设施不全,一辆三轮汽车被交警拦下。驾驶员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犹豫了两秒才写上了名字。这一短暂的迟疑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原来,这名驾驶员持有的驾驶证是他捡来的,为应付检查贴上自己照片,将捡来的驾照变造成了自己的驾驶证。

    10日,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泰临路与白云山北街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河北牌照的三轮汽车载满货物行驶,由于车上的安全设施不全,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显示,驾驶员的姓名为焦某某,驾驶证塑封正常,字体也跟真实的驾驶证无异。随后,民警因该车安全设施不全当场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书,但该驾驶员在签字时,一个迟疑的动作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据民警介绍,该驾驶员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落笔时最先写的两划跟“焦”字完全无关,驾驶员愣了两秒后,才签上了驾驶证上“焦某某”这个名字,这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于是立即对驾驶证进行核实。“当时驾驶证并无伪造的痕迹,照片上也打印着与驾驶证号相同的号码,塑封也未出现脱胶的情况。我们通过网络平台查询,该驾驶证信息甚至证芯编号都是一致的。”民警说,他们随即对驾驶员进行了询问,核实驾驶证上的出生日期,驾驶员想了一会才支支吾吾地说出来,面部表情也极不自然,不敢与民警对视,这些举动更加深了民警对他的怀疑。

    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中队核实身份,通过比对核实,人口信息系统上的照片果然与驾驶证上的照片不是一个人。面对证据,该驾驶员低下了头,交代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原来该男子真实姓名为张某,他提供的驾驶证实际上是捡来的。为了让驾驶证真实可信,张某还专门在自己的照片上打印了与捡来的驾驶证相同的证件号,然后将原驾驶证上的照片替换下来,并重新塑封起来,以此应付交警的检查。

    据民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日,记者从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张某的案件已被移交给辖区派出所,当事人张某已被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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