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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一消防公司培训烧伤9人

    近日,济南市一家酒店在给员工做消防安全培训时发生意外,用于演示的火盆突然爆燃,造成现场9名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而负责指导这次培训的济南鸿安消防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消防培训人员”居然第一时间逃离了现场。大众网记者调查发现,济南鸿安消防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消防器材销售等活动的公司,并不符合相关法规对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规定。

    酒店消防安全培训9人被烧伤,“培训员”现场开溜

    发生事故的酒店位于济南市环山路附近,酒店方面在接受齐鲁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济南鸿安消防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多次打电话联系,试图推销消防设备,并表示可以免费为酒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酒店一名负责人翟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事发时,是他往不锈钢盆里倒的燃料,但鸿安的那名消防培训人员就在旁边看着,还跟他说“没事”。记者从酒店监控录像上看到,事发地点位于酒店后院,数十名酒店员工围成一圈,当中的空地上摆放着一个不锈钢盆、一个干粉灭火器,用于演示的可燃物则装在一个白色塑料桶内。身穿白衬衣的男子往盆里倾倒燃料时,身穿蓝色制服的培训人员确实站在旁边,也没有对操作提出异议。然而几乎是在倒入燃料的一瞬间,爆燃就发生了,大团火焰喷涌而出,在风力影响下扑向火盆一侧的员工,倾倒燃料的白衣男子、消防培训人员及其他部分员工则没有大碍。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事故发生后,身穿蓝色制服的培训人员并未上前扑救,而是迅速拉开酒店后门离开了现场。翟先生说,情急之下他只得自己拿着干粉灭火器冲上去扑救,现场一片混乱。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这次事故共造成9人受伤,目前仍有部分烧伤较为严重的患者在医院治疗。9月27日,记者联系到了指导这次培训的鸿安公司消防培训人员刘先生,他强调,当时往盆里倾倒燃料的是酒店方面人员,他并没有操作,当记者进一步询问他为何离开事故现场及鸿安公司相关资质时,刘先生则以“双方正在走法律程序,具体细节不便多说”为由拒绝了采访。而当记者试图联系事发酒店时,酒店方面则称负责人翟先生已经休假,其他人员也不便联系,委婉谢绝了进一步沟通。

    记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发现,济南鸿安消防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消防器材、五金产品、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那么,这样一家卖消防器材的公司,能随便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吗?

    找公安消防部门培训是“正道”,不收费也不搞推销

    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到,通常情况下,各类社会单位对员工开展消防培训时,可从公安消防部门邀请具备消防救援专业知识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消防设备演示、逃生演练等一系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此外,消防部门也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不收费的,更不会借机推销消防设施等产品。”消防支队工作人员强调。

    这一点在相关法律中得到了证实。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看到,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否则将依法给予处分。

    社会机构从事消防培训需经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到民政厅登记

    回到刚才的问题,除了公安消防部门,其他机构是否可以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呢?

    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从事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并到省级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同时还规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必须具有专(兼)职教员队伍、具有满足培训技能所需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等。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可以收费的。根据《规定》第三十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那么,鸿安公司是否属于这类培训机构呢?记者随后到山东省民政厅官网查询,在与“消防”相关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中,记者看到了9所消防职业培训学校,不过,济南鸿安消防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并不在其中。

    根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或者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在培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作为一家从事消防设备销售等活动的公司,济南鸿安消防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并不具备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资质;再看事件中的“消防培训人员”刘先生,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仍有待验证,但以推销消防器材为目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规的。

    警惕“消防骗子”,“免费培训”往往不免费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能看到公安消防部门走进学校、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大众网记者要提醒大伙儿一句,在通过正规渠道学习了解消防知识的同时,也要警惕一些来路不明的“免费培训”,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他们当中,除了推销消防器材的公司,还有可能是打着“消防培训”名义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

    据了解,常见的“消防骗子”主要有以下几种:以消防机构或领导名义,采取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强行推销消防法规书籍、宣传资料和消防器材,然后派人送货上门收回货款或邮寄汇款,并对一些不配合购买的社会单位进行威胁;要求单位参加消防培训,并事先将培训费打入私人账号;冒充消防人员,先“检查”后推销“指定消防产品”,或以消防安全设施不合格为由,对业主进行“处罚”等。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消防部门不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消防书籍、物品。除接收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收到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开具财政统一的罚款收据后需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外,其他均无缴款项目。此外,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也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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