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办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免学杂费

    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我市对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进行建档立卡统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6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部免除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学杂费1600元,每人优先发放助学金至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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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常委会决定,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注给予补助。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据统计,2016上半年,我市在校普通高中生97739人,享受国家助学金的9165名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1260人,发放国家助学金913.8万元。

    此外,在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中职生全部免除全日制学费的基础上,可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市属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可以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并贴息,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对升入外市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并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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