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为文明创建提供环境支撑

    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乔建博

    文明的城市离不开蓝天白云、绿山青水。市环保局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严格履职尽责,引导全市上下自觉担负起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神圣使命。

    近年来,泰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质量保持在全省内陆城市前列,主要河湖水质基本恢复到上世纪80年代水平。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四项指标SO2、NO2、PM10、PM2.5分别比去年同期改善7.0%、1.6%、1.0%、3.8%。大汶河、东平湖等主要河湖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满足南水北调水质要求。全市环保系统以崭新的风貌和扎实的业绩,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坚实的环境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分解创建目标责任。我局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解指标,明确责任单位、职责任务和完成时限。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靠上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经常召开专门会议,调度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科室、直属单位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规定时限完成了建档和现场准备工作,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进展顺利。

    开展“双争双创”,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深入开展“争做六好个人、争创五型机关,创建文明机关、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环保系统被评为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市环保局晋级为省级文明单位。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参与城乡文明牵手共建,以城带乡、以乡带村,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开展“情系岱下百姓 守护碧水蓝天”争创服务品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好人线索推荐活动。成立了市环保局志愿服务队,138名党员积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强化综合治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成立了“蓝天工程”指挥部,建立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出台《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定期考核奖惩。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督促全市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完成了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目前全市已有4台燃煤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积极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以及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淘汰黄标车21227辆,提前淘汰、“黄改绿”10489辆。建设集中式烧烤园区6处,将城区内的所有烧烤业户迁入指定园区,统一管理、规范经营。严格建筑施工及道路交通扬尘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深化“治用保”理念,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抓好源头控制,以“治”强基础。提高境内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标准,降低入河入湖污染物负荷。对直排环境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辖区内所有直排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对城区河流进行拉网式排查,联合市住建局等单位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有效推进了生活污水治理进程。针对镇村污染现状,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活污水、畜禽废物污染、农业污染治理。提高再生水回用水平,以“用”促增效。全市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其中8座建成中水回用系统,回用量达21万吨/日。52家企业建有再生水利用或废水重复利用设施,重复用水量达到6000余万吨/年。加强生态修复,以“保”固根本。在泮河下游建成了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日处理能力10万吨,有效提升了泰城水质。全市累计建成湿地3.98万亩,有效提高了河流、湖库水质自净能力,对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以生态文明“十进”宣教活动和“生命之水”水课堂公益活动等为载体,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强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舆论氛围。春节元旦期间,深入开展了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集中开展大型系列环保宣传活动。推行“阳光环保”,设立环境开放日,并通过局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内容。

    强化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诚信意识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用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法律手段,严格环境执法,切实扭转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积极探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红黑榜管理制度,以是否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及具体情节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同时以红黑榜形式发布全市环保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加大曝光和惩戒力度,企业一旦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多渠道予以公开,并在评先树优、项目审批、资金争取等方面进行约束。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认真抓好各项考核指标提升,以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和流域污染防治“水十条”目标责任书为总抓手,全面改善水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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