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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完成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近日,环保部对山东省2015年和“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进行了核定,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目标任务。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国家要求,“十二五”期间,山东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需分别减排12%、12%、14.9%、16.1%。根据环保部考核结果,分别下降了12.8%、13.5%、18.9%、18.2%,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着力推动工业大气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减排、污水集中处理和农业污染治理等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截至2015年底,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比达86.2%,脱硝水泥产能占比达90.0%;共有41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动车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3.7%,全面完成了“十二五”黄标车淘汰任务。新建污水处理厂133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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