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最泰安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巢晶)日前,市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带头抓好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两部党内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以考促学,分期分批组织测试。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学以致用,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与时俱进。要以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通知强调,要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自觉做贯彻执行的表率。要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敢于担当,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内部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灯下黑”。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习贯彻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以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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