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同名转按揭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同名转按揭贷款是指对已在他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归还他行贷款,把住房按揭从其他银行转到信用社重新办理的贷款。

    贷款对象

    前期在他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但原贷款行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方面不能满足其需求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1. 年满18周岁(含),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年。
    2. 具有信用社辖区内常住户口

    3.所购房屋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借款申请人与所购房产所有权人完全一致。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贷款期限

    个人同名转按揭贷款期限与抵押房产已使用年限合计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相加不超过65年。

    贷款利率

    个人同名转按揭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利率规定以及农村信用社有关利率定价管理制度要求合理确定。

    申请资料

    申请人及财产共有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原按揭贷款借款合同、还款记录清单及其他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资料。

    还款方式

    可采用定期结息、到期日利随本清,按合同约定分期还本还款,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等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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