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潭路南段公共停车位变“专用”停车位 交警称不合理

    公共停车位变成“拉面馆专用”停车位

    公共停车位变成“拉面馆专用”停车位

    中华泰山网11月26日讯 (本网记者) 11月26日,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龙潭路南段有4个公共停车位被一拉面馆的工作人员设置成了“拉面馆专用”停车位,很多路过的车辆想停都不让停,只有到他们家吃饭的车才允许停放。

    今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龙潭路南段路东位置看到,在靠近拉面馆的4个公共停车位上摆满了4个警示牌,警示牌上写着“拉面车位”。“非机动车道的这些停车位都是公共停车位,怎么能被拉面馆占为己有?”在儿童医院附近居住的市民张女士说。张女士还告诉记者:“从夏天开始,这几个停车位就已经被拉面馆的工作人员占为己有了,很多附近居住的居民白天想临时在这里停车也不让停。我们也不知道这个问题到底是交警管还是城管管,希望能赶紧解决,给需要停车的市民腾个位置。”

    随后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一位接线民警告诉记者,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民警还表示,现在泰安城区马路上的停车位都已经取消了,城区马路非机动车道上目前已经没有停车位了,他们这样用警示牌占用非机动车道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如果发现仍有私心商户设桩私占道路为临时停车位的,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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