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五年一检”

    新华社济南11月19日专电(记者 周科)济南市教育局近日出台《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从今年11月份起,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方案规定,初次被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应自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实施试点前已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结论。注册不合格人员,立即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此外,济南市教育局要求,注册周期内,教师每年年度考核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36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济南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本方案旨在促进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升中小学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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