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泰安市将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中华泰山网5月10日讯(记者孟凯宁)5月9日,记者从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会上了解到,我市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完成对6部卫生法律、15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记者从市卫生局法监科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将对《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一法四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副局长刘建国表示,各县市区、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自查、监督检查,市卫生局将组成检查组,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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