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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4单位获评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示范单位

    中华泰山网12月26日讯(记者 韩波)近日,山东省农业厅公布“2013年度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名单,泰安市共有4个单位被认定为2013年度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示范单位。

    其中,肥城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和泰山区农业局被认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示范单位;新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和宁阳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被认定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示范单位。

    据了解,本次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由山东省农业厅组织开展,活动旨在促进各单位做好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工作水平,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认定评选出示范单位。活动分别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考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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